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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没皮没脸(第2页)

  但他性子偏软,没有再说什么——傻曲以往的日子过得太苦了,没谁想要那样的生活。

  "那怎么着,咱们召集点人手,埋伏干掉他"

  三爷刚死,有些人情还是在的,找几个人来帮手不难,不过就是杀个人。

  废土幸存者活得很实际,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儿。

  说到底,人命真的太廉价了。

  "没必要,"微胖年轻人摇摇头,"就咱俩出去找他谈话,借机干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里,还是鄙视傻曲的——那家伙不但软弱,从来就没干过出格的事。

  红毛知道他的想法,心里有点不以为然,傻曲终究挂着洪字总聚居点的字号。

  但是转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师出有名……讨要老大的遗物,无论如何不能说错吧

  有些行差踏错,不是自己蠢,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要不还是喊上狼灭"

  狼灭也是拾荒者,脑瓜不太好使,但是战力惊人。

  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那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攻击力惊人,防御力也极其可怕。

  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还是没有问题的。

  "没必要,"微胖摇摇头,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还是麻烦。"

  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他会小看傻曲,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

  把人杀掉,造成既成事实,这才是正经。

  废土的规矩,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

  两人商量了好一阵,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

  不过在行动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

  他俩只有两把超频振荡刀,在矿场保命是够了,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还差点。

  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

  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

  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不过三爷才死不久,人情尚在——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眼看天色渐晚,两人交换个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话,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俩不知道,曲涧磊这个时候,遭遇到了一点麻烦——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当英俊,是那种有资格说"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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