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陆清萍不会放弃囡囡,他也提不出让她放弃囡囡的建议。
能不能继续以寄养的模式?
如果继续寄养,囡囡就不能过给陆清萍了,因为囡囡的父亲和他算是战友,没了亲人,即便是没有寄养的协议,他也能先抚养着,只是没有父母和子女的义务关系。
如果换做陆清萍,她没有权力寄养囡囡,她必须收养囡囡,才能得到监护权,成立为囡囡法律上的母亲。
她会愿意寄养吗?
陆清萍叹气,“这件事情怪我,当时没想起来这事儿,结婚的事,你可以再考虑考虑。我的户口落下来了,我是想给囡囡安稳的家的。”
如果只是寄养,囡囡的户口一直都在原籍,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总不能每次遇到事儿,都得去找关系吧,就像是这次上幼儿园,虽然成功入学,傅尧也没少出力。
到时候,一路成长,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事。
再说,她想让囡囡做她的女儿。
甚至,可以放弃傅尧。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想要囡囡落她的户口,也不是容易的事。
落她的户口会被卡得很严格,因为计划生育管理监管会困难,是不建议上女户的。
再说,她还是单身的话,收养的手续也会变得困难。
可是再困那她也想努力一些,让囡囡变成她的女儿。
当然,也有不太想再生孩子的想法,囡囡也算是借口的一部分。
之前没有想过这些,那是婚事没有提上日程,也没有经历过这些,从而把事情想的很简单。
现在工作有了,户口也落定了,快要结婚了,又不免想了以后的事儿。
她要是生个孩子,囡囡和她还是寄养的关系,她不知道,这丫头会不会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