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锦瑟天刚亮就起床去了训练场。
她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训练计划。
虽然短期内无法将这具身体的素质达到自己的巅峰水准。
但按照她制定的计划,三个月内应该差不多能恢复五六成吧。
足够她祸害这个世界了。
哦,不对,是拯救这个世界。
两个小时后,陆陆续续有学员来了训练场。
大家一进来就看到一抹纤细窈窕的身影绑着沙袋在跑步。
柔顺的长发用一根发带束起,发带随风飘扬在空中。
细密的汗珠沁在额头,更显肌肤的娇嫩和白皙。
众人看得一呆,忍不住暗自嘀咕:“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我怎么会在训练场见到这位大小姐?”
“应该是用美色勾引秦珩不成,改换另一种方式了吧。
毕竟秦珩说过他对娇滴滴的大小姐可一点兴趣都没有。”
有人满含恶意地回答道。
众人深以为然。
自从入了军校,他们可从没在室外训练项目中看到过江锦瑟的身影。
只因这位大小姐傲慢又矫情,生怕晒坏了她娇美的肌肤。
用她的话说就是,家族让她来军校可不是为了跟一群平民舞刀弄枪的。
事实也的确如她所言。
江家的势力扎根于政部,江锦瑟的大伯更是国会首席议员,在内阁的地位举重若轻。
可这么多年,却始终无法在秦、沈、赵三家掌控的军部插足。
于是在江锦瑟的自告奋勇下,江家决定另辟蹊径。
所以,她进入军校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能跟秦家继承人秦珩达成联姻。
奈何原主识人不清。
在“好朋友”何欣桐的建议下,她收敛了一身傲慢,打扮得柔弱如风,去训练场“偶遇”秦珩。
可想而知,在一群浑汗如雨、刻苦训练的男